我为母亲感到骄傲 点击: 时间:2015-04-10 14:27 作者:968533城市殡葬专线

我为母亲感到骄傲———————— 陈 雁
(2015.4.2)
 
尊敬的红十字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尊敬的遗体和器官捐献者的亲属和朋友们,
医科大学的老师和同学们:
在清明节到来之际,我们又一次汇聚在纪念碑前举行祭扫缅怀纪念活动,悼念我们的亲人,悼念那些勇敢地为社会为大众捐献自己器官和遗体的人们,深切缅怀他们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和崇高的道德情操,我的内心非常激动。
八年前,我83岁的母亲郝鸣,在生命弥留之际留下遗嘱,将遗体无偿捐赠给福建医科大学,作为医学教学研究之用。她用实际行动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我的母亲生前是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教授,终身在教育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她用爱心、知识和智慧点亮学生心灵,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省的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和“省三八红旗手”。
她一生热爱公益事业,离休以后组织她的学生一起支持“希望工程”,捐款数万元帮助福建和云南等地的一百多位困难学生圆了读书梦,多次为贫困小学和农民工子弟小学捐献书籍两千多本和衣物两千多件,她还将三位云南佤族贫困山区的孩子接到家中培养,直至他们大学毕业。被省希望工程办公室授予“福建省希望工程捐赠第一人”称号。
我的母亲只是千千万万富有爱心和价值追求的人群中的一员,作为一名教师,她用一生践行了“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崇高职业理想,得到了她的学生和世人的尊重和爱戴,同时付出和奉献也让她的一生过得充实而富有意义。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大约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能够使用的器官数量不到1万。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确有对身体的爱护和保护,常常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是中国文化里更有“仁者爱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说法,强调“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人道、博爱、奉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已经深深地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目前器官和遗体捐献工作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法规的不完善,陈规旧律的羁绊,以及世俗的偏见阻碍了我们前行的脚步,需要政府和广大富有爱心的人们共同来努力,石碑上镌刻的先驱者们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榜样,那种“让他人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的大爱精神,永远值得全社会共同来学习和弘扬,此刻在献上崇敬的同时,让我们永远地记住和缅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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