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百日」是指亲人死后的第一百天。古礼有「卒哭」之礼,谓父母之丧,从「无时之哭」(念及父母即哭)改为「有时之哭」(朝夕一哭)。《礼记‧檀弓篇》:「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也。」丧礼至「卒哭」是一段落,事生已毕,自此已属事鬼。卒哭祭已不是丧祭,而是属吉祭矣。
「卒哭」祭礼的举行,是在葬后的「三虞」祭礼之后,约当百日左右。《大清通礼》有「百日之奠」及「百日卒哭」。另据「金瓶梅词话」裡的描述,最晚在明朝时候,一般民间已有「百日」祭祀之丧俗。「百日」时候,表示亲人已离去三个多月了,然而对亲人仍深深思念不已。因为对亲人思念,所以有祭祀。又因亲人新亡不久,所以又有延请僧道诵经,为亲人祈福做功德,荐亡超拔的做法。
在台湾传统丧俗,「百日」礼仪主要是祭祀,即以酒食饭菜祭拜亡灵。惟部分有馀人家,或有延请在家修居士或道士,至灵前诵经,为亡者超度。旧时,「百日」之后,丧葬事务大都完成,丧家应向协助办理丧事的亲朋好友回礼致意,表示感谢之情,俗称「答纸」。今人则改于出殡当天或出殡后数日内为之,即一般人出席丧礼,或给付奠仪时,丧家回赠的毛巾即是「答纸」。